关于对学员孙智杨授予学士学位的公示

发布时间:2014-08-21文章来源: 浏览次数:

     我院新疆工程学院继续教育学院13级学员孙智杨于2015年通过新疆自治区学位英语考试,经继续教育学院对孙智杨课程考试成绩审核,成绩平均分在75分以上。按照《新疆工程学院学士学位授予实施细则(暂行)》规定,同意授予孙智杨工学学士学位,现公示三天。

 

公示时间为:2016年3月3日-2016年3月5日。如对授予孙智杨工学学士学位有异议,可以联系继续教育学院进行核查。

联系人:龚老师  09917736235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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