各教学点、各班级:
为妥善解决2022级、2023级、2024级学生因学时未修满、考试成绩不合格、论文成绩不合格等原因导致的延期毕业问题,保障延毕学生顺利完成学业、按期毕业,现决定开展2026年秋季学期延毕学生课程补学、清考工作。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。
一、参与对象
2022级、2023级、2024级所有延期毕业学生,包含学时未修满、课程成绩不合格、论文成绩不合格的在籍学生。
二、学习内容
1.补学:补学所有未完成的线上课程,规定时间内未完成线上课程不得参加期末清考。
2.清考:所有不及格的课程,统一参加本次清考,清考成绩为本课程最终成绩。
3.论文:论文(含答辩)不合格同学,本次重新提交论文及查重报告。
三、时间安排
1.补学时间:2026年8月24日00:00—11月13日23:59。
2.清考时间:2026年11月14日00:00—11月27日23:59。
3.论文上传时间:2026年11月30日00:00—12月13日23:59。
四、学习及考试方式
1.补学方式:学生自主登录学习平台完成对应课程全部学习任务,严格杜绝代刷学时、外挂刷课等学术不端行为,一经发现取消课程成绩及清考资格。
2.清考方式:采用线上考试模式,单科目考试时长120分钟。学生需提前调试设备、网络,按时参加考试,严禁缺考、替考、作弊等违规行为。
五、毕业说明
1.学生完成全部课程补学、清考成绩合格,论文成绩合格,并符合其他毕业条件(限时交清学费、限时完成毕业图像采集),学校将按流程于2026年12月14日-12月25日进行毕业资格审核,后统一办理毕业相关手续。
2.本次仍未完成补学、清考不合格、论文成绩不合格,以及不满足其他毕业条件的学生,将继续保留延期毕业状态,顺延至下一学期继续完成学业,由此产生的延期毕业后果由学生本人自行承担。
3.所有延毕学生需在规定最长修业年限(5年)内完成全部学业,超期未达标者,将按学籍管理相关规定处理。
六、成绩规则
总成绩=学习成绩40%+考试成绩60%。
1.学习成绩:线上课件学习得分×20%+课后作业得分×20%=最终学习成绩(例如A同学线上课件学习得分91分、课后作业得分82分,则按以下公式核算计入总分:91分×20%+82分×20%=34.6)。
2.期末考试成绩:考试得分×60%=最终考试成绩(例如A同学考试得分79分,则按以下公式核算计入总分:79分×60%=47.4分)。
3.总成绩:学习成绩+考试成绩=总成绩(例如A同学最终学习成绩34.6分+考试成绩47.4分=总成绩82分)。
七、其他事项
各教学点、各班级需及时将本通知传达至每一位学生,明确补学、清考、论文补传时间,以及成绩规则及考试要求,做好备考指导工作,确保无遗漏,保障学生学业有序推进。
新疆工程学院继续教育学院
2026年9月2日